⑴护照原件(半年以上有效期,护照最后一页需本人签名,并有足够的护照签证页)
⑵有赴日记录(短期签证)的旧护照
⑶签证申请表及个人信息处理意见书(必须申请人本人签字)
⑷2张4.5*4.5白底近期彩照
⑸身份证正反面清晰复印件
⑹全家整套户口簿复印件
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
⑻在职证明原件(注明职务、在职时间、年总收入)
注:公司全称必须与营业执照,在职证明的抬头、公章完全一致
⑼能够确认年年总收入的材料
工资存折或银行账户明细单的原件(近6个月,加盖银行印鉴)或个人所得税纳税证明
注:如为额度高的国际信用卡的金卡以上持有人,可提交信用卡原件及正反面彩色复印件,并提交该信用卡近3个月账单复印件,作为申请依据
⑽能够确认资产的材料(房产、车产证明等)
⑾外省签发护照,长期在山东居住或工作等,提交有效期内居住证原件
⑿家属随同办理,需提供家属的户口簿及能证明亲属关系的相关材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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⒁获得签证的客人需交纳担保金(以签证部审核客人所提供资料情况而定,并委托第三方银行托管),回国后凭护照首页、签证页、出入境签章页的扫描件及往返登机牌、归国报告书原件,办理保证金退还手续
准备以上材料并不完全保签,但申请人需提供准确、详尽真实的资料。如因提供虚假资料导致拒签或引起其他问题时,一切后果自负。
以上材料均为申请签证所需,一经提交使馆,一律不予退还(护照、居住证除外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