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身份证明
有效护照
1. 行程结束后须有6个月的有效期
2. 须有中文签名
3. 至少留有连续2页空白签证页,不含备注页
4. 不能是挂失的无效护照,海关禁止出境
5 A4纸复印护照的照片页和签名页
身份证
将正反两面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
户口本复印件
1. 申请人所在的户口本的整本的复印件
2. 集体户口提供集体户口的复印件
注意:复印件必须清楚到能看清楚所有的信息
二、资产证明
财产:1. 本人名下近3个月有交易记录的工资卡或借记卡的对账单,加盖银行公章的原件或活期存折的整本复印件加盖银行章
(1)账单上须有持卡人姓名
(2)最后一笔的记录要在出行时间的一个月内,余额3万以上
个人资料表:填写完整准确,中文签名(附件10)
注:填写的公司电话和手机须保持畅通
三、工作证明
营业执照:1.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的清晰复印件,加盖公司红章;2. 事业单位的组织机构代码证的清晰复印件,加盖单位红章
在职证明:1. 使用公司正规抬头纸打印,内容全部为英文,并加盖公司红章
2. 内容须包括:申请人姓名、出生日期、护照号、职位、收入,入职时间,费用谁付和旅游时间并需注明担保申请人按期回国;公司名称、地址、传真、联系电话,位的营业执照/组织机构代码证号,
负责人姓名和职务并请负责人签字。
(1)同行人不可以签名
(2)除签名外其他内容手写无效
准备以上材料并不完全保签,但申请人需提供准确、详尽真实的资料。如因提供虚假资料导致拒签或引起其他问题时,一切后果自负。
以上材料均为申请签证所需,一经提交使馆,一律不予退还(护照、居住证除外)。